项目名称 | 浙江蓝星印染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使用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机构名称 | 浙江evo视讯游戏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 |
被评价单位 | 浙江蓝星印染有限公司 | |
简介 | 浙江蓝星印染有限公司属于浙江蓝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成立于2002年6月12日,注册住所:绍兴市上虞经济开发区,生产场所位于上虞区曹娥街道舜耕大道1288号,占地面积14.8万㎡,法定代表人:王建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00739901851L,经营范围:纤维织物织造、印染及后整理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浙江蓝星印染有限公司在纤维织物织造、印染及后整理加工生产过程中使用甲苯、N,N-二甲基甲酰胺(DMF)、双氧水、氢氧化钠共4种危险化学品原料,其中甲苯、N,N-二甲基甲酰胺(DMF)作为涂层胶的溶剂回收利用,所配制的涂层胶也属于危险化学品,其产品高档织物面料不属于危险化学品。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7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造纸等工贸企业配套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安全监管有关问题的复函》安监总厅管四〔2013〕180号的相关规定识别,浙江蓝星印染有限公司属于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所属行业为纺织业,不在申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使用许可证的范围之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第22条“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委托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的机构,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每3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提出安全评价报告,浙江蓝星印染有限公司委托浙江evo视讯游戏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对其危险化学品使用项目及其相关生产条件进行安全现状评价。 本公司评价人员根据《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的要求,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以及该企业提供的文件资料,通过对企业印染生产及公用工程等现场勘查,分析、查找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预测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及危险、有害的程度,采用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现场检查表等评价方法对其危险化学品使用项目进行符合性评价,同时按照符合性要求,提出了科学、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和建议,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了本项目的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在本评价工作过程中,得到了浙江蓝星印染有限公司的大力支持,在此谨表示衷心感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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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长 | 杨云龙 | |
技术负责人 | 陈业鸿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琴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杨云龙、刘仕品、蒋立恒 | |
报告审核人 | 黄剑飞 | |
参与评价工作 | 安全评价师 | 杨云龙、刘仕品、蒋立恒、黄剑飞、陈业鸿、王琴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
技术专家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 人员 | 杨云龙、刘仕品、蒋立恒、黄剑飞、陈业鸿、王琴 |
时间 | 2021.2.3 | |
主要任务 | 报告编制,收集资料,现场检查 |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1.4.30 |